品种权转让登记公告(第1308号)
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关于
品种权转让登记的公告
(第1308号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》第九条规定:“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,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,并向审批机关登记,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。”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(林业部分)》第八条规定:“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,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,并向国家林业局登记,由国家林业局登记予以公告。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,自登记之日起生效”。
根据以上规定,现将转让的红如意石榴品种权予以公告。
特此公告
品种名称:红如意石榴
所属的属(种):石榴属
品种权号:20070079
授权日:
培育人:刘中甫
品种权人转让人:刘中甫
品种权受让人:河南农商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