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草植物新品种?;す妫ǖ?02002号)
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公告
(第202002号)
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,当事人因疫情耽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?;ぬ趵芳捌涫凳┫冈颍忠挡糠郑┕娑ǖ钠谙藁蛘吖伊忠岛筒菰种参镄缕分直;ぐ旃抑付ǖ钠谙?,造成其权利丧失的,适用《实施细则(林业部分)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当事人可以自新冠肺炎疫情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,最多不得超过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,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?;ぐ旃宜得骼碛刹⒏骄哂泄刂っ鞑牧希肭蠡指雌淙ɡ?。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
2020年4月30日